来源:彩宝新闻 2016-05-07 16:35 浏览次数:986
2007年12月24日,中国财政部、民政部、国家体育总局发出通知,各级彩票机构应严格贯彻执行《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》(财综 [2002]13号)的有关规定,不得利用互联网发行销售彩票。该通知下发前,已经利用互联网开展彩票销售业务的彩票机构及其网站,自通知下发之日起,一律停止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。
财政部2010年8月16日发布《电话销售彩票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以及《互联网销售彩票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其核心内容是规范目前处于灰色地带运营的电话、网络彩票销售情况,并将向有资质的企业发放牌照。根据意见稿的要求,电话代销者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00万元,而互联网代销者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元。
8月17日,民政部、国家体育总局也分别向福彩、体彩销售机构下发了紧急通知。福彩方面的紧急通知称,凡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要立即停止网上销售。对借电话投注之名变相进行网上销售的,要严格进行清查,坚决停止销售并限期整改。国家体育总局的通知则指出,凡本省(区、市)各级体彩机构自行或与通讯、网络及其他公司合作,利用电话、手机及互联网等方式销售体育彩票的,各省(区、市)体育局要责成相关体彩机构立即停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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